海南分类垃圾桶——请别忽视路边的垃圾分类
随着《生活垃圾管理条例》持续推行,市民的垃圾分类习惯也在逐步养成。不过,一些市民近日反映,小区里的垃圾分类成效显著,可每到晚上,就有人往小区外的便道旁、树坑里成袋扔垃圾,袋子破损后散发的异味、渗漏的油污,严重影响到市容市貌。
接到有关反映后,镇**迅速采取措施。部分临街商户夜间结束营业后,把部分垃圾偷倒至临街步道上、树坑内,造成夜间环境脏乱问题。目前已组织城管执法队、环整办、环卫中心等部门召开专题会研究解决方案,在原有垃圾清运及管理机制的基础上,加大夜间巡查频率及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力度,增加保洁频次,避免垃圾堆积。截至目前,镇城管执法部门对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违法行为共开展执法检查840余起,处罚65起,罚款16.85万元。
根据《条例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是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,应按照厨余垃圾、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其他垃圾的分类,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。因此,除了相关部门加大宣传、检查和清运的力度外,垃圾的产生者才是主体,应该承担起法定义务,将垃圾分类进行到底。
海南垃圾桶——垃圾分类,从我做起!
——海南垃圾桶,海南分类垃圾桶,海南垃圾桶供应商
【如果您还没有关注“公司名称”手机网站】